2014年3月17日

立法院推翻「逐條審查兩岸服貿協定」此一黨團協商共識雜談-2(20140317)

應該思考一個問題:臺灣一般人與許多自認是社會正義捍衛者,罵服貿罵得那麼兇,何以立法院不敢直接表決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一旦作院會表決,輸贏就定案了。而九成九的結果一定是會通過的。

所以到頭來,這些人喊了這麼多關於「程序正義」或「溝通」的價值,但面對自己不樂見的結果時,仍然傾向使用各種耍賴的手段來阻擋那個結果發生。

倘若自己就是這樣,則我們憑什麼要求我們的對立面就非得成熟穩重地作好一切?

我不反對「我們全體國人應該審慎思考並充分討論兩岸服貿協定」這種聲音。但,除了服貿之外,舉凡「成立聯合國」、「退出聯合國」、「簽署兩公約」、「簽署台美智財與自由貿易協定」等事務,哪一個又是真正先經過全體人民討論過後才開始的呢?

如果公共政治的事務,都應該要先經過人民充分討論,則我們為了什麼還要繼續堅持代議政治,而非直接民主呢?

同樣地,美國許多州的法官是由民選產生,而人民更是可以直接參與審判決策;但實際上的結果是:民選法官容易在選舉年重判以博得鐵血正義的美名;而陪審團容易因為種族偏見而縱放或重判被告。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都各自有民主的成份在;但三者的實踐都揭示著「民主絕非萬靈丹」這點。所以到頭來,真正關鍵的,終究在於「如何提昇人民的素質」。

對我來說,「明明不願支持服貿協定,但也寧願尊重既有體制地去表決」,又或者是「明明不願支持核四,但也寧願尊重既有體制地去表決」,這才是「素質」的體現。

人的天性就是容易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只懂得固著於自以為的「是」,則人類社會永遠沒有「合作」與「和平解決衝突」的可能。

安達充的《鄰家女孩》裡,明青學園那位總是戴著墨鏡、看似流氓樣的鐵血教練曾說:「不信任裁判,就不要打棒球」。這句話一直迴盪在我耳邊。

任何社會,終究都得靠設置各種體制與規則而進行文明性的運作。把自己所信奉的價值,視為是高於一切的「正義」,甚至是「自然法」,這說穿了只是自我中心、唯我獨尊的心態而已。一個凡事抱持這種自我中心心態的人,永遠不可能與她人進行和平理性的互動;而所謂的文明,其實某種程度而言,就是看我們到底能夠如何抑制這種自我中心的衝動。

最不能抑制自我中心衝動的人,是初生的小嬰兒。其次,是尚未完成社會化的幼兒。除非我們到今天還自認我們就是兒童,就是嬰兒,不然我們終究得放棄各種自我中心的幼稚傾向,而學會與那些異己和平共存。這才是文明。

所以,不懂得尊重體制,而只在乎各種自我中心衝動的人,終究不可能與她人和平共存;也終究不可能被她人視為「文明開化者」地平等待之。

所以,且讓我們回頭問問自己:我們到底關心的是程序正義?還是關心的是自以為是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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