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

反「反服貿」與自由主義雜談(20140319)

像我這樣痛罵「反服貿」,但卻完全不關心服貿協議內容的人,到底有多少呢?

是的,我不關心服貿協議的內容,我也不清楚臺灣一旦簽署了服貿協議之後,究竟在經濟上會有什麼影響。

是的,我不關心兩岸到底是不是國與國關係,以至於到底兩岸協議是不是應該送立法院審議。

是的,我不關心馬英九與國民黨是否甘心充當大陸走狗,也不關心民進黨是否其實使用以退為進的姿態來掩飾她們私人在大陸經商的利益。

是的,這些我統統都不關心。

從頭到尾,我只關心一個問題:

面對政策或議題的多元價值看法,一個社會,如果它還希望社會中的全體成員能夠和平互動運作的話,則到底這個社會應該如何處理這些價值衝突的問題。

民主,是自由主義用以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答案。它雖然不是最理想的,但確實是人類目前已知最可行的。

很多人對民主,常常有一種誤解:
1.我是人,所以我有人權;
2.我是人民,所以我的意見應該被重視;
3.不重視我的聲音,就是侵犯我的權利,就是不民主。

嚴格說來,這種理解並不是錯的,但它其實倒果為因了。

人權的概念,雖然是自由主義用來建構個人主體地位的理論基礎,但人權的概念本身,並不能解決多元價值的衝突問題。

理由很簡單:你有人權,我也有人權。那麼,當你我兩人意見不合的時候,誰的人權應該優先?

顯然,光談人權,是解決不了這種問題的。甚至恰恰相反:正因為自由主義看重人權,所以自由主義沒有任何辦法用人權來處理這種問題。

為了解決這種多元價值的衝突問題,自由主義作了下面三層推論:

A.你的人權,理論上與我的人權是平等的,所以我們兩人誰也不應該壓倒對方。

B.三人以上的團體中,一定會有多數與少數。但由於人權是基本價值,所以我們不能允許用人數的多數,去踐踏任何人的人權。

C.然而,如果堅持A.與B.,則沒有人能夠解決價值衝突的問題。所以我們所有人都必須同意,自願讓渡出一部分自由,去交換彼此所有人都同意建構的一套解決問題的機制。於

至此,我們當遇到價值衝突的問題時,我們可以循這套機制來解決衝突,而非一定要把對方全家打敗逼著伏首稱臣不可。

但光談人權是建立不起這套機制的。而恰恰相反地,倘若這套機制沒能建立起來,則社會中的不同種關於「人權」的想像,首先就沒有辦法調和。

因此,民主,說到底,終究是一套關於如何與她者和平互動的體制。只有當這套體制能夠存在,所有自由主義所謂的人權,才有可能存在。

我同意,這聽起來好像很吊詭,但實際上它必須要這樣吊詭,則自由主義才有可能運作得下去。

於是乎,作為民主社會中的人,我們必須把「捍衛民主法制」視為是第一美德與要務,而且是遠遠比我們對於個別議題上的價值立場還要更重要的價值。

倘若我們不這麼作,我們就不可能承認「人權是最重要的」,乃至於承認「用以判斷『哪些價值屬於人權』的機制是最最重要的」這兩點。

倘若我們不能承認這兩點,則任何關於「人權」的想像,馬上都會崩解;因為我沒有任何正當性,去要求別人完全同意我對於「人權」的想像。

所以,到最後,自由主義終究難免變成一套極端強調程序正義的政治思想。甚至更毋寧這麼說:倘若拋去「程序正義」四個字,則自由主義式的民主將毫無內容可言。

正因為如此,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或者就我個人而言,是作為一個不得不姑且選擇成為一個捍衛自由主義者),我們必須養成一個習慣:面對價值衝突時,第一個要問的,永遠不是這個價值本身的好壞,而是要問負責處理這個價值衝突問題的程序是否正當。

所以,我們不應該去問「簽署服貿是否會亡國亡種」這類的問題,而是應該去問「關於『是否應該簽服貿協議?』這個問題,我們究竟認可了由『誰』,通過何種『程序』來確立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

一旦我們不關心後者,而只關心前者,我們就放棄了我們作為自由主義者的基本立場。

雖然我並非打從心底就樂意當個自由主義者,但在我終於能成功超克自由主義前,我完全甘於承擔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的一切本務與責任。

所以,我不關心服貿協議的內容。一點也不。

我只關心,我們的社會,有沒有設置一個用以討論這個問題的公共場域,以及一個能夠對此作成最終決定的合法的政治決策流程。

但問題是:「是否存在公共場域?」與「是政治決策流程是否合法?」這些問題,不能等到我們開始進行政治實踐了才來判斷。因為,一旦我們這樣作,我們就會球員兼裁判,然後再也無法中性客觀地捍衛整個民主機制的正當性。

所以,我們永遠可以通過一個簡單的試驗,來確認我們到底準備好了沒有:

假設:我個人在某議題上,支持A立場,而這個世界上同時存在著與A完全相對的B立場。

倘若我同意一套民主程序最後作成了我其實非常痛恨的B立場的政治決定,但我仍然願意在明知的情形下,勇敢地接受這個結果;而社會上的每個人都願意像我一樣,勇敢地去承受這套既存機制所作成的各種讓人痛苦的決定,則這套機制就是正當的,就是合法的。

倘若我們不能接受由合法且正當的機制所作成的那些另我們覺得很痛苦的政治決定,則我們遲早會忍不住地否認這整套機制的正當性;於是這套機制就會瓦解;於是我們的敵人,就不會再願意與我們共同坐下來用這套機制來和平解決我們彼此之間的衝突。

所以,沒有寬容,沒有自律,沒有法治,就不存在任何型態的民主。前面這些價值,是民主之所以能夠存在的必要條件與後設條件;而非反過來。

因此,倘若有人說她可以不必依賴寬容自律法治也能搞民主,那她所宣稱的,絕對不是什麼自由主義;既然如此,自由主義所設想出來各種憲政人權與法理原則,自然也就沒有適用在她身上的必要性了。

所以,我不關心服貿協議的內容,而只關心它的程序正義。如果你反對我這種態度,那你所信奉的絕對不是自由主義式的民主精神。如果你質疑說這不是你的老師教導的,那絕對是你的老師教錯了;或甚至更慘,是你的老師當年就學錯了。

自由主義式的民主,必須,而且只可能,把程序正義視為是第一原則。別無其它。

所以,如果你因為反對服貿,而拒絕承認兩岸服貿協議完全是個已經正式生效的合法法律文件,則你就是一個反民主的人。

如果你不但反民主,又碰巧拿著民主的旗幟來罵人,則你就是一個虛偽的人。

如果你不但虛偽,而且還樂於活在這種虛偽的狀態中,則你就是一個公共道德能力低落的人。

如果你不但公共道德能力低落,而且還渾然不覺於此,則你就是一個無知且愚蠢的人。

「反民主」、「虛偽」、「公共道德能力低落」、「無知」且「愚蠢」,要湊齊這些多種負面條件,大概很不容易吧?

容不容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好幾百個完全符合這種描述的人,此時此刻正在街頭展現著她們如此難得的屬性;更有數千數萬個同樣完全符合這種描述的人,正躲在螢幕背後的匿名網路上,竊喜著自己同樣擁有如此難得的屬性。

這些同樣擁有如此難得屬性的人們,彼此不斷分享著各種懶人包與抒情影音短文,然後彼此交互通過自我感覺良好地相互洗腦。於是到最後,這種特殊人種的人數越來越多,直到這個世界幾乎都充滿了各種「反民主」、「虛偽」、「公共道德能力低落」、「無知」且「愚蠢」的人們。

我不關心服貿協議的內容,但我反「反服貿」。我是個(或說理論上算是個)自由主義者。你呢?你是哪一種人?

4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如果你認為非暴力的佔領行為是反民主的,開什麼玩笑,有空在這裡發廢文不如去念一下羅爾思的公民不服從吧!!!
何況自由主義從什麼時候只管程序不管內容了? 就拿羅爾斯來說吧!!!羅爾斯的正義兩原則是什麼你知道嗎? 你知道羅爾斯認為(在保障人權的前提下)貧富差距必須保證弱勢族群的福祉最大化嗎? 我看你通通不知道吧,書沒念通就是會變成你這種牛鬼蛇神==

wei 提到...

非暴力......非暴力....那是用愛去佔領嗎?

民主法制,當初ECFA也是蠻幹過關,照理講,2012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國民黨應該會慘敗,因為反ECFA是2300萬人共同的理念,結果大勝,那代表什麼?代表民眾希望國民黨繼續蠻幹~

你可以說這是多數暴力,但當多數的人願意接受這些貿易條件,表示大家同意這貿易條件是利大於弊,你在鬼扯什麼正義或弱勢族群?

Unknown 提到...

哈哈,被我戳破就生氣啦,你這個自由主義者八成連John Rawls、Ronald Dworkin是誰都不知道吧? 好個自立門派的自由主義者!!!厲害厲害!!!佩服佩服~

你這個自立門派的自由主義者還是認為抗爭手段有問題啊? 你反對我可以啊! 那你要反甘地、反梭羅、反羅爾斯嗎? 照你這個邏輯,當年拒絕繳稅給民選政府的梭羅也是白癡一個囉? 真是可悲啊,骨子裡是反動又沒讀過書的智障,有空去Google一下什麼是"Civil Disobedience"吧!!!(這個字的意思是公民不服從哦自由主義者~~)

CROMA 提到...

wei 的想法蠻有趣的,我無法理解為甚麼明明是多數的執政黨為什麼會被少數黨的在野黨杯葛到無法逐條表決~ 我們的議事規則不能額外增加一個場外覆議的機制嗎? 如果在野黨真的覺得不好,在通過後再去尋求民意覆議吧,從這議程公布到現在有 180 天了吧,台灣有多少個 180 天可以浪費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